我区2021年第三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已于2021年11月26日进行公示。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三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配租通告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选房名单有关事项
(一)选房名单确定
终审合格的认租家庭共3281户,终审公示期间,11户认租家庭提出放弃认租申请(详见附件2),1户家庭于初审期间提出放弃认租申请并于终审期间取消放弃认租申请,故重新纳入合格名单,84户家庭选定了2021年第二批配租房源,该84户家庭将在认租家庭中剔除,故最终合格的认租家庭共3187户。根据《配租通告》,我局确定了入围选房家庭名单,即排名1~800名的800户家庭为入围选房家庭。剩余排名在801位及以后的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为候补认租家庭及递补认租家庭,本次选房通告不予公示。
(二)入围选房名单
本次入围选房家庭名单中,残疾家庭共4户;按照“序位优先”原则进行选房排序;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具体名单排位及选房时间详见附件1及附件3。
二、选房签约时间及地点
(一)选房时间
入围选房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2年1月7日至9日全天,为期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安排在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一楼货梯处大厅。
注意: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前往现场选房的人员需提供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码绿码,无法提供者将不予入场。
(三)选房签约所需证件及材料
三、选房签约流程
(一)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在签到处核对身份证、签到,按照指引到选房等候区,等待系统叫号。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证件进行核验签到。
(二)呼叫验证
选房者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
(三)预选房号
选房者通过身份验证后,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入预选区选房;在电脑系统中预选房号,最多可预选5个房号。预选时间为5分钟。
(四)正式选房
选房者在正选台处,从预选的房号中选定最终意向房源,正选时间为3分钟。
(五)签约事项
正选台确定房源后,在合同打印区等候打印《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项目出租方及承租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且委托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核验)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选房签约具体服务指引见附件5。
(六)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前往“保证金缴交窗口”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三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以备缴交。
租赁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现场人员指引操作。
(七)办理入住事项
本次推出的安居尚龙苑项目预计2022年12月底交付使用,本次将签订《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续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入住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请留意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后续项目交付后,再前往小区办理入住手续。
四、项目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及交付时间
租金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五、重要提示
(一)选房家庭为申请人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失独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军属的,需在选房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选房。
(二)房源选完即止,所有房源被选定之后,选房工作完成,后续排位到序的选房家庭可不用到达选房现场,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户籍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参与选房(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4)。
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排序到位,因无其对应标准面积的房源而未选房的,不视为放弃一次(不计入放弃次数)。
(四)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入围选房家庭最多一人进入选房现场,若有陪同到场人员,请于选房现场外等候,建议老人和小孩不要前往选房现场。为疫情防控安全,参与本次现场选房的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间隔距离。若有发热症状的,请勿前往选房现场,请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办理本次选房签约事宜。
(五)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六)选房期间,每天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lhxinqu/zdfwgb/zfztgb/zxgg38/index_11.html)公布剩余房源情况,请关注次日可选的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情况。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配租流程中的短信通知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短信平台或运营商的原因无法发送成功,或因认租家庭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
附件:1.2021年第三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入围选房名单及排位
2.2021年第三批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放弃认租名单
3.入围选房家庭选房排期表
4.授权委托书
5.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