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2年06月2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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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公租房租户: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租赁合同期限即将到期,我局拟于近期开展续约工作,现将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承租人续约资格核查情况

  目前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待续约的承租家庭共497户。经审核,424户家庭符合续约资格(详见附件1);73户家庭因购买了自有住房或已认购政策性住房,不再签订续约合同(详见附件2),后续按照延期退房协议相关条款继续承租,如有已购房承租家庭目前还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请尽快前往我局办理延期退房事宜。

  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5日,公示5天。

  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lhxinqu/zdfwgb/zfztgb/zxgg38/index.html

  二、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三、异议处理

  续约家庭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续约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向我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审时一并公示。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211办公室。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婚姻信息及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信息变更申请。

  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尽快在上述网站公示最终名单。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755-81477770。

  附件:1.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合格名单

             2. 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个人租户已购买了自有住房或已认购政策性住房名单

             3.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