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户籍无房承租公租房集中续约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2年08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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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公租房租户: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等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对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的户籍无房承租家庭开展集中续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约名单更新

  我局于6月20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户籍无房承租家庭续约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待续约家庭共计497户,符合续约资格的户籍家庭共424户,另有73户家庭已购房产不符合续约资格,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25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情况。

  经复核,近期新增12户家庭购买了自有住房或已认购政策性住房,故符合续约资格的户籍家庭共412户(详见附件1),85户家庭(详见附件2)因购买了自有住房或已认购政策性住房,后续将按照延期协议相关条款承租,不再签订续约合同。

  二、续约办理时间及地点

  续约办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各小区办理时间及续签排期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各续约家庭。

  续约办理地点:各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处。

  三、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四、续约租金调整

  本次续约合同期为三年(2022年-2025年),租金为按年度逐年递增5%的方式(即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按递增租金收取),租金递增至2024年,2025年不再递增。

  五、续约方式

  (一)承租人根据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龙华政府在线官方网站公布的续约通知和要求,携带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在规定期限内到续约办理地点签订并领取租赁合同。

  (二)因疫情影响及续约场地有限,请严格按照短信通知的续约排期规定时间前往项目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续约。

  六、重要提醒

  (一)承租人续约申报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如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手机号码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前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个人承租信息变更提出变更申请。承租人员婚姻状态为离异的,需携带离异变更资料(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我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211公室)完成变更手续后,方可续签合同。

  (二)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请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续约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家庭成员前来办理续约事宜。

  (四)已进行房产预售备案并按规定申报的租户,延期退房日期按照延期退房协议规定执行,以协议约定时间办理退房。

  (五)承租人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及时完成租赁合同续签工作的,我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回住房,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六)咨询电话:0755-81477770。

  附件:1.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个人租户续约条件合格名单

  2.文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3个小区个人租户已购买自有住房或已认购政策性住房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