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高交会参展活动扶持)拟资助企业名单公示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1年03月2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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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0〕4号)《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操作规程(试行)》(深龙华科创〔2020〕43号)文件的规定,现将2021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高交会参展活动扶持)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根据财政部制定颁发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财政部、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规定,受资助单位需在收到拨款的15天内向拨付单位提交收据(详见附件2),对于不提交收据的企业,我局将纳入征信考核,限制项目申报。

  咨询联系人:张小姐,电话:21074467;

  投诉联系人:傅小姐,电话:21048224。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3办公室。

  附件:1.龙华区2021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2020年高交会参展活动扶持)拟资助企业名单

  2.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收据。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