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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学位申请
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

学位类型及录取原则
  • 大学区
  • 非大学区
积分入学
录取原则:“先类别后积分”,即是按类别依次录取,当某一类别的学生不能全部录取时,按照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学位类型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要求: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内商品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龙华户籍原著居民住房(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或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工作站证明、房屋合法有效证明,下同)或安居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下同)。

基础分:80

加分项:

1.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自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取得商品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上购买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2.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3.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