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龙华“执”播》栏目第十期行动顺利开播。本期节目聚焦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临时角色”——临时用地与临时建筑,通过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与同步解读,将执法过程转化为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旨在提升企业合规意识,解答公众疑问,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执法普法相结合,深入项目现场
本期栏目邀请到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执法员谢楚耀、梁轶涵向观众介绍了国家层面关于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基本法律规定。执法人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明确了临时用地的审批法定、合同管理、有偿使用三大规则。执法人员还补充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则规定了临时建筑的规划许可前提和限期拆除的强制性。
随后,执法队伍与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市民代表一同,先后前往冠彰电器厂城市更新单元和迈动科技园两个重大项目的临时用地现场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逐项核对,细致解读
在冠彰电器厂项目现场,执法人员首先核对了临时用地合同的核心条款,包括用地位置、面积、用途等,确认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合同内容一致。执法人员面向镜头强调,签订规范的临时用地合同是合法使用的起点,“临时性”是其本质属性,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
检查重点随后转向临时建筑的安全与合规性。执法人员详细询问了临时建筑的设计单位资质及结构安全考量,并指出临时建筑同样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绝不能因“临时”而降低安全门槛。执法人员还重点核查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强调了无证建设即属违法。

现场设立的临时用地信息公示牌也成为普法焦点。执法人员解读了公示牌在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方面的重要作用。执法人员则建议企业在公示牌上补充监管单位联系电话及合同编号,以便更高效地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临时用地和建筑的使用期限,执法人员依据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严格核对,并提醒企业需提前规划,确保按时归还土地、拆除建筑并恢复原状。

在迈动科技园项目现场,执法人员除核对合同基本内容外,重点检查了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区、施工便道等功能区的实际使用情况,确保与批准用途一致。同时,对场地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扬尘控制、排水系统)和安全管理(如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员工培训记录)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就发现细节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总结展望:法治引领,行稳致远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对本次行动进行了总结。执法人员表示,本次行动以临时用地合同为样本,结合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法治体检”,强调依法依规是企业实现安全、可持续发展的“护身符”。执法人员指出,保障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规范使用,需要政府有效监管,更需要企业与公众的知法守法。

市民代表谢先生表示,本次直播执法展现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将执法和普法相结合,让市民知晓如何守法和参与监督,希望以后越来越多这种执法活动。
“法律是准绳,规划是蓝图。唯有依法依规,方能行稳致远。”本期《龙华“执”播》在详实的检查与深入的普法中落下帷幕,展现了龙华区通过创新执法宣传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与实践成效。
互动问答环节
Q1:临时用地可以用于商业经营吗?
A1:原则上不可以。临时用地审批有严格的适用范围,主要限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特定需要。
Q2: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如果申请主体因故无法按时归还,是否可以申请延期?拒不交还土地如何处理?
A2:《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国家规定,明确临时用地不予延期。但是,考虑到部分超高层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存在超过两年或交通、水利项目建设周期超过四年的情况,制定了继用临时建筑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类型,现状地类全部为建设用地的临时用地可以继用原有临时建筑;二是规范相关要求,须提供临时建筑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及取得住房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意见,并明确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消防相关手续;三是明确办理程序,派出机构按现状办理入库手续或交回原土地管理单位,后续使用的临时用地单位按本办法申请临时用地。若有关主体使用期满拒不交还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Q3:市民如何监督临时用地使用?
A3:可以通过12345热线、民意速办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最好能提供具体位置和违规情况。
Q4:临时用地到期后如何监管?
A4:我们建立了全过程监管机制,包括到期提醒、现场核查、复垦验收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