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区安委办组织区住房建设局、区水务局、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建筑工务署及各街道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目标,开展第四季度在建工程(含小散工程)全区统一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在建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危大工程、安全防护、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动火作业等方面开展巡查检查;对小散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备案管理、安全防护、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开展巡查检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求场所负责人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同时将隐患问题移交相关街道后续跟进,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