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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持续开展小散工程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1年11月0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相关批示指示精神,为全力压降岁末年尾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安全事故,10月25日至29日,按照区安委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部署以及《龙华区2021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区安委办督查组继续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的是否备案、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临边洞口)是否到位、临时用电是否规范、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抽查全区30家(每个街道5家)小散工程,发现安全隐患161条,其中“两不戴”的有21条,占总隐患数的13.04%。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均移交辖区街道跟进处理并实施督办治理。各街道隐患数及占比情况如下:观湖街道26条、占比16.15%;民治街道29条、占比18.01%;龙华街道29条、占比18.01%;大浪街道24条、占比14.91%;福城街道33条、占比20.50%;观澜街道20条、占比12.42%。隐患类型及占比情况如下:安全防护类隐患53条,占比32.92%;用电安全类隐患76条,占比47.20%;安全管理类隐患32条,占比19.88%。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查组要求:一是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安全管理人员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现场巡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问题;三是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相关单位要开展本行业领域全覆盖巡查,全面摸清本行业领域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及其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底数,建立台账,确保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全方位纳入监管范围。

  区住建部门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对本辖区小散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要组织街道、社区巡查检查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专业监管能力;协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本服务区域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压实物业单位、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施工人员岗前安全培训要求,督促施工人员掌握各类作业安全要求。

  各街道应组织实施街道辖区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全纳管和常态化监管;建立辖区日常安全巡查制度,通过“备案、巡查、核查、执法查处”等链条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流程,确保日常监管到位,重点落实“四必查四严禁”。对未备案、未纳管,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散工程要立即停工、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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