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将委托服务机构对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明查暗访隐患问题分析研判及通报进行制作。
一、委托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二、预算限额
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机构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
三、通报制作期数
通报制作共十二期(每期完成制作的时间根据会议要求灵活调整),每期通报预计时间为10至15分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照财政结算流程及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首款;2023年12月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尾款(如在12月份验收时未完成十二期通报制作,则按照制作的具体数量进行结算)。
五、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成立服务小组,指派专人跟进此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内要设立通报制作组和摄影摄像组,通报制作组成员至少有一名熟悉广告设计或者平面设计的人员,至少有一名文字撰写能力较强的人员;摄影摄像组至少有一名摄影摄像专业或者资深摄影摄像工作的人员。
(二)服务机构要根据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派员进行摄影摄像、拟写文字脚本,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拍摄的素材进行后期处理,连同应急管理局提供的相关素材,完成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及分析情况通报的制作。
(三)服务机构要为服务小组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
(四)服务机构要根据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的临时需要提供应急响应服务。
六、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服务机构必须具有摄像及视频制作经营资质,同时具有平面设计、广告设计、电影摄制、数字内容制作其中一项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服务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机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七、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参与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单位为同一法人、股东等情况。
(三)参加报价的单位,其中两家及两级以上单位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前、资料提交时间内,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五)编制执行方案内容、编制风格、预算明细口径相似度过高。
(六)投标时间超过截止时间。
八、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一)服务项目报价单(必须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五)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六)项目方案(不仅限于人员组成、工作计划等)。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一)报价开始日期:2023年1月6日;
(二)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月10日24时;
(三)报价邮箱:ajjzhglk@szlhq.gov.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范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30,13798273856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