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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3年08月0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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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将委托服务机构策划开展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预算限额

  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机构的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等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待“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结束后完成验收一次性支付。

  四、服务内容

  1.制定详细的“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策划方案,方案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先进典范推广会会前准备工作、会场布置工作、先进典范推广会会议流程、人员安排、应急预案等;

  2.按照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视频及展板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视频及展板;

  3.对获表彰人员(预计18人)及单位(预计23个)拍摄照片、短视频,并制作证书、奖杯、绶带;

  4.提供显示屏、视频播放的设施设备,并完成调试,推广会当天现场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协助视频播放等相关工作;

  5.完成“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场地的布置(包含材料租赁及其他消耗品的购买等);

  6.“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正式开展前至少组织一次预演;

  7.需安排礼仪、摄影、摄像等活动执行人员,“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当天配合现场签到、座位引导、领导登台发言等流程及摄影、摄像等必要的现场工作。“龙华区安全管理先进典范推广会”当天,确保活动按计划圆满完成。

  五、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有会务公关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策划服务、摄影摄像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其中一项,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2.服务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服务机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4.须保证服务人员的合法性,主持人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及资质要求,摄影摄像人员需有相关经验。

  六、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无法提供或者资料不齐全的情况。

  七、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必须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报价单位商事主体及股东信息;

  5.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项目详细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安排本项目人员配置(资质)、项目开展计划、应急措施等);

  7.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

  8.供应商资格要求包含的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八、项目验收要求

  服务机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项目最终验收申请,提供相应的验收清单。由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进行核验。项目结束后,服务机构要将本项目的所有原始资料(含电子台账)移交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3年8月9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8月13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zhglk@szlhq.gov.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3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70,18126373330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