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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对龙华大浪名牌时尚创意广场项目“1·30”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4年08月1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4年1月30日,大浪街道新石社区名牌时尚创意广场项目工地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深圳市龙华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2022年修订版)》(深龙华安办〔2022〕32号)的规定,龙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安委办牵头,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群团工作部(工会)、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浪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经事故调查及司法鉴定(尸检)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工人作业时因突发疾病导致死亡的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者马某在风机室内作业时因突发疾病导致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应急〔2023〕143号)的规定,现将该事故调查结果有关情况进行核销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8日),如对事故定性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并应报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受理人:邓工

  受理电话:0755-23338994

  受理地址: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401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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