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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6年02月0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基于企业提出的注销申请,经研究,现决定依法注销深圳市佰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若需恢复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应在恢复经营活动前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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