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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法律服务机构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4月0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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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现我局网上公开征集第三方法律专业机构提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法律服务。

  服务主要内容:1.安排1名法律专业人员常驻办公;2.接受科室人员的法律咨询,研究解决事故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法律问题;3.审核事故调查证据的有效性、充分性;4.审核事故调查报告合法性、合理性,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5.参与事故调查分析或者报告评审;6.审查行政处罚文书,协助文书送达;7.协助听证、诉讼等法律事宜,准备有关听证、应诉材料;8.协助事故调查案卷法律审核和归档工作等。
  投标资料(含报价函、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发送至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邮箱:ajjsgk@szlhq.gov.cn;联系人:覃工,电话:0755-23338994)。公示期为5天(2020年4月10日-14日),逾期不接收投标资料。
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