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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服务单位开展龙华区森林防火无人机飞行巡查服务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5月07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合同签定后首付款30%;9月份支付40%;尾款2021年5月支付;服务数量为辖区内45个重点林区飞行巡查。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1.使用无人机对全区主要林地、绿道和公园进行飞行巡查,本次服务为包年形式,服务时效持续一年;2.做好人员装备保障,提供五台无人机套装,配备5名专业无人机操作员、5名专业无人机副手、工作车2台,开展飞护巡查服务,提供无人机图片视频制作、剪辑服务;3.开展森林特别防护期日常巡查,协助区森林消防大队对森林重点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三是重点节点全天候保障,在重大敏感节假日提供全天候无人机飞护保障,无条件遵从我办工作任务安排;4.全年配合各类应急侦查和救援工作,在服务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事件,实行特别工作状态,全力配合进行无人机火场检测和协调救援工作,在火灾扑救时,可加挂灭火弹飞行,协助控制火情;5.每次飞护填报巡查日志,异常及处理情况登记,影像资料留存,资料全面建档。
  五、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供应商选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六、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5月7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5月11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gkk@szlhq.gov.cn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404-2
  联系电话:0755-2333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