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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0年高危工艺企业专项抽查督导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5月1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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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0年我区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提升高危工艺企业的本质安全,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政府采购)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对辖区内高危工艺企业进行专项抽查督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等。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合同签定后首付款50%;11月份支付50%;服务数量为400家次高危工艺企业。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一)第三方机构派出2个专家组(每两名专家为一组),每名专家均需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并通过区应急管理局的面谈后确保全程参与本项目,上门为高危工艺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档案建设完善情况,汇报材料准备情况,并对企业按照分类分级标准进行打分评级;
  (二)针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依据、整改建议及专家意见;
  (三)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提出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高危工艺企业风险点、危险源台账;
  (四)及时掌握服务企业经营情况。对已搬迁出辖区的企业,经核实确认后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局项目联系人;
  (五)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进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250家次高危工艺企业专项抽查督导工作。
  五、时间要求
  (一)每月至少完成80家次的抽查督导
  于2020年11月30日前400家次次高危工艺企业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服务并形成书面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出具专家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法律标准依据、违法后果,指导企业整改落实,排查人员签字确认,加盖服务机构公章,同时服务过程书面记录要由被服务企业经手人签字予以确认。
  (二)完成400家次次抽查督导情况的汇总
  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督导检查结果的汇总分析和研判,出具总结报告,提供整治思路,提供整治指导意见。
  (三)继续开展服务,保证项目质量
  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继续开展服务,对接企业提出的安全问题,完成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服务成果要求
  (一)按要求完成每家次高危工艺企业服务报告。内容包括每家企业的安全隐患专家意见书,意见书内详细记载企业的隐患整改意见、法律标准依据、违法后果,要有排查人员签字确认,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等相关内容。找准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症施治,进一步深化高危工艺企业专项整治。
  (二)对被服务高危工艺企业进行分类分级评分,按照红橙黄蓝四个等级进行定级,对企业存在的高风险领域和环节进行评估,提出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
  (三)完成辅导工作报告。制定验收方案并对400家次次高危工艺企业进行服务,服务完成后,形成抽查督导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记录、安全培训记录,隐患整改意见书,服务记录表,验收评分表,认真总结创建经验,提炼创建工作宝贵经验和工作亮点,对抽查督导中发现的其他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对应的整改建议呈报区应急管理局。
  (四)引领各街道安监办进一步深化高危工艺企业专项整治。每两周将督导检查情况编制成宣传材料(美篇或者总结报告),由区应急管理局通报至相关街道,一是推动街道进一步深化高危工艺企业专项整治抓实落地;二是督促高危工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 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报价单位须具备三级(含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八、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三级(含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资质证明;
  (4)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5)一年以来的纳税资料以及社保清单;
  (6)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龙华区级及以上社会组织不受一年以上条件限制)的承诺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 2020年5月13日;
  2.报价截止日期: 2020年5月18日24时;
  3.报价邮箱:ajjgkk@szlhq.gov.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胡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1201;
  联系电话:0755-23332743 
  廉政监督电话:1813829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