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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0年补充森林防火装备项目采购需求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年05月2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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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区森林消防大队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区森林消防大队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区森林消防物资装备不足的现况及日常训练消耗等情况,现拟采购森林消防灭火装备、野外装备、基本防护装备和其他物资一批(详细需求表详见附件),确保森林消防大队在管辖森林扑火紧急任务时,能全员快速出动,及时有效实施处置,将森林火灾控制在萌芽状态。我局拟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采购,具体委托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委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
  二、财政预算限额(元)
  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430,000)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数量
  合同签订后首付款60%;待装备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
  四、服务形式服务内容
  为我区森林消防大队采购所需的专业森林消防装备,且装备规格完全按照我单位提供的规格型号(详见附件:2020年龙华区森林消防大队装备申购表)进行购买。
  五、报价要求及交货要求
  (一)报价要求:如该公司的报价产品非按照我单位所提供的清单型号报价的,一律无效。
  (二)交货要求: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齐货物,投标人必须承担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操作说明说、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六、售后服务要求
  货物免费保修期1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七、 供应商选取要求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信用代码证;
  3.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为保证进货渠道能合法来源,各供应商需提供台灯、移动照明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
  (二)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与资格: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2.有共同法人、股东的;
  3.地址在同一建筑内同一楼层的;
  4.法人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八、供应商报价提供材料
  (1)服务项目报价单(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4)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5)经营范围及股东关系图;
  (6)提供台灯、移动照明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及检测报告,加盖制造商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邮箱
  1.报价开始日期:2020年5月26日;
  2.报价截止日期:2020年5月30日24时;
  3.报价邮箱:qsfb@szlhq.gov.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郭工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402;
  联系电话:0755-2333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