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4年01月15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755-27990110;邮编5181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公开、合法、及时、准确、便民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68条,其中:安全生产59条、文字解读5条、图解政策1条、年度计划总结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能类16条、宣传信息25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资金信息类2条、信息公开工作1条、工作动态类203条、通知公告类44条、专项资金类2条、部门财政预决算2条、龙华区政府开放日活动信息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日常监管机制和信息纠错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各类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及时做好政府信息更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

  (五)监督保障

  一是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内部“三审三校”、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依法公开;三是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学习政务公开知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并及时传达培训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9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标准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拓展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