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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粉尘涉爆违法行为 设备“失灵”即失责,一案双罚追责到人

来源: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日期:2026年08月2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6年7月1日,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新旺邦家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未正常运行(一楼车间一台雕刻机单机布袋除尘器吸尘罩缺失,未正常运行)。

  该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四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决定给予该公司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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