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名单出炉

来源: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4年03月1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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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各街道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于近期评选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第一个评选周期。近期,按照相关标准,经过严格评审,全区共评选出49个单位激励对象和34名个人激励对象,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发现激励资金使用不当的,可以向区、街道主管部门书面反映;区、街道主管部门收到有关投诉后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及时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发放激励资金的,由区主管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

  单位激励措施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居民委员会、住宅区(住宅小区、城中村)、学校、产业园区、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公园景区、集贸市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餐饮场所、交通场站、酒店、大型商超、商务写字楼等重点场所重点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拟获得以下激励:宣传报道、通报表扬。

  对通过认定的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按照5万元/1000户的标准进行资金激励。不足1000户的,每减少200户,激励资金减少1万元,最低补助为1万元;超过1000户的,每增加200户,激励资金增加1万元,最高补助为10万元。减少或增加不超过200户的,不予减少或增加激励资金;住宅区户数按照实际入住户数计算。激励资金仅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采购维护、宣传培训及劳务补贴等方面,且需在激励资金发放的当年使用完。激励资金使用方应通过住宅区公示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向住宅区居民公示激励资金使用情况,并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如发现该住宅区激励资金挪作他用,将启动激励资金的追溯工作。

  个人激励措施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社区工作者、教师、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学生以及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拟获得以下激励:宣传报道、通报表扬。

  认定单位激励对象名单

  住宅区(住宅小区、城中村):壹成五区、壹成一区、壹成八区、华盛珑悦、壹成三区、壹成九区、天玑公馆、东和花园、幸福城二期、三期、幸福城润园一期、锦绣御园、尚峻花园一期、尚峻花园二期、和平里花园一期、和平里花园二期、潜龙曼海宁南区、福龙家园、鹏华香域花园、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一期、华业玫瑰四季馨园二期、安宏基天曜广场、阳光新苑、苹果园、圣莫丽斯、锦绣江南、金众金域阁、银泉花园、玉华花园、风和日丽、民兴苑、龙岸花园、文澜苑、新田茗苑、中森公园华府、伟禄雅苑、仁山智水、观澜玫瑰苑、佳华领域广场、祥澜苑、茗语华苑。

  学校: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外国语学校附属观城苑幼儿园、深圳市龙华区龙澜学校附属平安路幼儿园、深圳市龙华区玉龙学校附属幼儿园、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中心小学附属启仁幼儿园、深圳市龙华区桂花小学。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观湖街道办事处。

  公园景区:世纪广场。

  餐饮场所:大自然醉鹅。

  认定个人激励对象名单

  何珍会、王晓、周红元、冯珊、李华丽、彭少锋、刘辉、何天昊、徐蓉、翁轩涛、刘鑫丽、王若心、杨牧云、鲁艳格、樊承旭、吴璐瑶、王飞、叶钟元、董向友、郑志东、谭石英、温金良、李远平、朱小英、郝雪礼、温汉练、吕文松、张汉礼、安宇杰、王宇峰、韩文锋、潘群、黄彬、黄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