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修改《龙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日期:2021年11月1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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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提高社会信用化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各责任单位对《龙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清理,拟决定删除《龙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第二十条:“激励对象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区主管部门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纳入深圳信用体系。”
  现将上述修改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您将意见与建议发送到电子邮lhqcsglhzhzfj@szlhq.gov.cn。此次民意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