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机构职责 |
办公室 | 负责综合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局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接待、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内党务、纪检监察、财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统筹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
法制科 | 负责统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业务。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项目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等法治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筹本单位履约评价管理工作。 |
市容管理科 | 制定本区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指导推进景观灯光、市政行业建设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具体协调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临时建(构)筑物及其它非交通设施设置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全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性环境综合整治与提升、城中村环境整治工作。 |
景观园林科 | 组织、参与制定景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规划。统筹、指导推进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制定管理标准,统筹、指导、监督行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市政公园建设管理标准,指导市政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绿地占用、树木砍伐迁移的行政许可工作。统筹开展全区园林绿化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所属公园的自然教育工作。 |
环卫科 | 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组织、参与制定环卫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环卫管理法规,制定细则。负责指导本区环卫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各街道维护管理重要环卫设备。负责本区的垃圾处理管理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及时掌握动态,提出建议和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城管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开展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 |
城市管理执法科 | 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行使执法职权。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日常协调、监督、指导、考核、培训等工作,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和会商机制。承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等指标要求,并组织落实。对各街道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案件处理进行指导、规范、审查,纠正不当执法行为。指挥、调度辖区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联合执法行动、交叉检查。及时掌握城市管理的动态,提出建议和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协调本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
规划土地执法科 | 贯彻执行规划土地行政执法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统筹指导、检查考核全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和任务目标,牵头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指导监督街道规划土地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跨街道和重大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挥、调度辖区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联合执法行动、交叉检查。 |
卫片监察科 | 负责统筹组织开展规划和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督促辖区街道落实卫片违法图斑案件处置工作。组织落实卫片执法相关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辖区街道卫片执法工作。负责卫片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卫片执法方面相关制度、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涉土地执法相关工作,并督促落实国家自然资源涉土地执法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卫片执法业务培训和队伍能力建设。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卫片执法工作。 |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科 | 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国有已出让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受理申请、征求意见、审核报批、核发许可、台账建设,指导、监督各街道对临时建筑的日常监管、到期拆除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