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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林业、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检查落实。
(二)指导协调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三)负责市政导向标识、道路路灯、园林绿化专项工程建设;负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行业管理。
(四)负责新区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垃圾处理管理及处理费的征管。
(五)负责按权限对城管审批事项进行审批监管,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林业管理、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及森林防火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包括局办公室、市容环卫科、景观园林科、行政执法科、林业管理科5个科室,下属市政服务中心及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两个事业单位。行政编制数 24人,实有人数13人,事业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7人,雇员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已完成公务车辆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以“双提升”为契机,市容环境呈现新面貌。将“双提升”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制度化、常态化,出台各项业务指导意见,改革市容考核办法,理顺工作关系,逐步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二)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市政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导向标识二期、北站片区景观灯光改造提升工程;在松元厦社区进行环保型地埋式垃圾桶试点建设;推动新区应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
(三)以经费提高为动力,环卫爱卫工作进入新阶段。着力提高清扫保洁质量,贯彻“服务至上,精益求精”理念,实现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
(四)以分类减量为目标,垃圾治理探索新举措。一是源头推进垃圾减量分类。二是倡导推行“垃圾不落地”。三是探索垃圾末端回收利用。
(五)以专项行动为手段,执法效能实现新提高。加大力度严格执法。深入推进广告招牌整治试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六)以“10路18个节点30个公园”为重点,绿化美化形成新亮点。启动30座公园建设计划(其中综合公园6座、社区公园24座),力争年底建成20座,另外提升改造10座。对大和路(龙华段)、坂澜大道(龙华段)等10条道路进行绿化提升;打造机荷高速(龙华北出口)、新彩通道出口等18个景观节点。
(七)以森林防火为核心,林业管理开创新局面。对全区159.5146万平方米的生物防火林带进行全面维修管护,严格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及火险隐患排查,防火形势平稳可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6年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26940万元,比2015年增加18634万元,增加增长22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6041万元、事业收入47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23万元。
2016年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26940万元。比2015年增加18634万元,增加增长224%,其中:人员支出713万元、公用支出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25645万元。
支出增减变动主要有两个方面:1.借助新区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双提升工作的契机,加大市容环境维护的力度,提高新区清扫保洁的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因2016年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12000万元、大件垃圾处理费1100万元等专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预算2694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13万元、公用支出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25645万元。
(一)人员支出7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06 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6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
(四)项目支出25645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行政管理事务107万元,用于支付全局办公耗材、办公设备、档案管理、律师服务、设备网站维护等日常费用。
2.城市管理事务315万元,一是用于城市管理宣传及市民教育经费,为提高新区人民城管意识和文明卫生素质。按照“双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主要报刊及宣传平台刊登垃圾分类、四害消杀、扬尘整治、城中村曝光台、亮剑打击泥头车等宣传公告及报道。二是用于市容环境提升项目投资协审经费。
3.城市维护30万元,用于2016年日常市容环境的应急小修补工程和清扫服务。
4.市容环卫管理508万元,主要用于市容环卫管理业务、垃圾减量分类及垃圾处理业务。通过政府采购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宣传,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
5.爱国卫生事务管理经费1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管理业务、重点场所四害及应急控制工作、病媒生物检测及监理业务。
6.景观园林管理134万元,主要用于对新区辖区范围内的公园、园林绿化等进行日常的行业监督、检查、指导业务,开展园林景观植物种植、公园规划、行道树提升规划、重要景观节点规划等规划及专项课题调研。2016年开始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全面开展绿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按照深圳市道路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办法要求配备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对绿化管养工作进行监管。
7.行政执法工作258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检查业务及扬尘整治巡查监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加大对建筑废弃物处置过程中污染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深圳城管局、司法局联合印发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城管执法配备专业的律师驻队费用。
8.林业管理26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演练、购买森林防火储备物资、古树名木养护业务、森林资源监测业务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今年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省市区三级配套111万元都列入了部门预算。
9.市政服务事务2799万元,主要用于福龙路、南坪快速、布龙路、梅观快速路的清扫保洁业务,布龙路、梅观快速路灯管养经费及电费、龙华过桥窝垃圾场及渗滤液处理厂、观澜白鸽湖垃圾场及进场道路、观澜黎光垃圾场管理养护业务、公共自行车运营监管业务。
10.园林绿化事务3779万元,主要用于绿道管理工作、绿地管理工作、绿化迁移种植恢复及绿化改造整治业务、重大节日种摆花及气氛营造(挂灯笼、国旗等)业务,通过政府采购委托专业单位对 2016我局309.12万㎡直管绿地管养面积及2.64万株道路树木进行管理。
11.垃圾处理费征收手续费240万元,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委托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协议书》文件编号:深水龙华(本)合字(2014)年第(36)号(Q),2015年全年需支付代征手续费合计大概为240万元。
13.自行车交通系统运营费用250万元,2013及2014新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项目共投入3000辆自行车,按每辆自行车每年1000元的标准补贴,通过公开招标每年补贴费用需255.00万元,2016年三期投入建设,预计四季度建成验收。
14. 预备机动经费200万元。
15.新增项目658万元,主要包括食堂及清湖办公后勤保障事务、市政设施应急抢修、余泥渣土收纳场巡查监管、市政工程管理等采购经费。
16.一次性项目930万元,主要是龙悦居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奖励180万元和有害垃圾及荧光灯管容器采购及收运经费750万元。
17.造林经费240万元,新区共有生物防火林带230.2605公顷,按照0.873元/平方米,我区生物防火林带维护经费共需201万元。1、用于生物防火林带、山区林边、工矿企业及高危火险区域的杂草、灌木、藤本等清理及对生长较差的防火树种进行抚育、施肥。2、用于新区2016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包括义务植树宣传发起,义务植树宣传策划、组织、实施、保障等。
18.林地管理费(上级转移支付)483万元。
19. 城市垃圾处理费13830万元。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费12000万元、大件垃圾处理费1100万元、餐厨垃圾处理费730万元。
20.绿化资源调查15万元,为上年结转项目,该项目今年能完成验收工作,今年完成付款。
21.2014-2015年林地管理费用、2014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基础性补偿金、2015年省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三笔共423万元,为2015年省市追加项目,2016年结转使用。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资金7054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项目、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清扫保洁及绿地管养服务采购。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5个科室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3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23万元,比2015年减少1万元。主要开支方向包括:森林公安及省、市级区间林业相关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市城市管理及环卫相关业务学习交流、考察调研,检查考核;景观园林绿化提升工作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工作。主要原因: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0万元,其中: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0万元,于 2015年预算数持平。用于局5台一般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费,包括保险、维修、保养、每日巡查油费、过路费,车船税等。
第六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