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现将拟定的《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进行网上公告及现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
(平方米)
备注
1
龙华
大浪街道
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
(计划调整)
中植置业(深圳)有限公司
40396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移交政府的用地应不少于12100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件: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村工业厂房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