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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石桥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办理龙华区观澜街道新石桥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认定。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土规[2018]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初步认定该项目旧屋村面积为7556.3平方米(详见附件)。现将龙华区观澜街道新石桥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1、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深圳市龙华区新石桥旧村现场
3、深圳市龙华区国鸿工业区3栋一楼大厅
4、龙华政府在线:https://www.szlhq.gov.cn
二、公示时间
7天(自然日),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0月21日止。
三、意见反馈
1、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在2019年10月21日前向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
2、异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异议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异议人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人:明工
电话:0755-23332648
传真:0755-23336519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国鸿大厦A座802办公室。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的旧屋村范围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土规[2018]1号)进行初步认定,如旧屋村所属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再实施,本范围图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认定的主要依据。
特此公示。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石桥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