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三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4月20日
附件:《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
《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三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龙华 | 大浪街道 | 国大木器城市更新单元 (范围调整) | 深圳市顺泰鑫投资有限公司 | 19644 | ①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商业等功能。 ②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858平方米的公园绿地。 |
特别说明: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的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详见公示网站https://www.szlhq.gov.cn。 2.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3.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