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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浪龙胜股份合作公司于2014年5月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华新区大浪街道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现龙胜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已经龙华区城市更新局2018年第二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288号)、《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土〔2013〕786号)以及《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深龙华府规〔2017〕2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规划区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地块西侧紧邻龙胜路,东侧紧邻工业西路,本次规划修改系在建筑总量、各计容积率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及公众利益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地块之间分项指标、建筑限高、规划路网线位优化等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
(一)规划支路网线位及更新单元范围线优化
微调06地块西南侧城市支路,06地块用地面积不变,将07地块公共绿地面积由1182.7㎡修改为1078.3㎡(减少104.4㎡),09地块公共绿地面积由1950.3㎡修改为2054.7㎡(扩大104.4㎡),05地块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相应减少;更新单元范围线结合城市支路微调进行优化,更新单元范围面积由112479.5㎡修改为112312.2㎡。
(二)各地块之间分项指标进行修改
0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45600㎡修改为52010㎡,商业建筑面积由10000㎡修改为3800㎡;03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55050㎡修改为57950㎡(其中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34734㎡修改前后不变),商业建筑面积由2200㎡修改为1400㎡;04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51200㎡修改为47400㎡,商业建筑面积由14800㎡修改为17400㎡,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由1500㎡修改为0㎡(为减少社区菜市场);05地块住宅建筑面积由34200㎡修改为28690㎡,商业建筑面积由18600㎡修改为23000㎡,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由100㎡修改为1600㎡(为增加社区菜市场)。
(三)建筑限高修改
01地块建筑限高由150m修改为180m, 02、03地块建筑限高由150m修改为165m,04地块建筑限高由120m修改为165m。
(四)空中步行通道及跨街建筑修改
增加02与08地块之间、03地块与北侧龙胜公园之间、04地块与西侧龙胜公园之间预留空中步行通道接口;01与02地块之间增设空中消防通道;原04与05地块空中步行通道修改为跨街建筑(建筑面积880㎡,全部计入04地块计容商业建筑面积)。
(五)车行出入口修改
01、05地块各增设一处车行出入口;调整02地块东侧车行出入口至地块北侧;03地块增设两处车行出入口。
(六)地下车行通道修改
01与02地块之间、04与05地块之间各增设一处地下车行通道。
二、现场公示
1、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3栋
2、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3、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西路与宝华路交叉口(龙胜旧村)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龙华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
电话: 0755-23336658 贾工 传真:0755-23336519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