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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二批计划(草案)》公示

来源: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日期:2018年02月2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二批计划(草案)》进行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

《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二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龙华

龙华街道

水斗老围村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盛迪嘉建业有限公司

54428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915平方米公共绿地,不少于702平方米体育设施用地+绿地,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义务教育设施用地一处,落实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一所。

2

龙华

观澜街道

君龙兴旧村(西侧)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大族君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814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7130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一处,不少于3656平方米的公共绿地。

3

龙华

观澜街道

凌屋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深圳市君创业股份合作公司

2667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5875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一处,不少于206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一处,落实不少于9班幼儿园一所。

特别说明: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的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详见公示网站https://www.szlhq.gov.cn

2.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3.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5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网站https://www.szlhq.gov.cn下载)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703室,联系电话:0755-23336550。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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