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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街道龙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属宝安龙岗两区2004年10月28日以前自行开展的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之一。于2010年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现龙华街道办事处申请增补拆除范围8987平方米。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及市相关要求,现将该城市更新单元拟增补地块拆除范围的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华区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3栋
(二)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
(四)项目现场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上塘东路维何金属西侧
(五)深圳商报
(六)公示网站:
龙华区政府在线 https://www.szlhq.gov.cn/
二、公示时间
7天(自然日),自2020年5月6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在 2020年5月12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异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异议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
(四)异议人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人:贾工
电话:0755-23332549
传真:0755-23336519
地址:龙华区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3栋;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为核实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达成情况 ,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搬迁安置等任何其它事宜。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拆除范围内意愿达成情况认定的主要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