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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现将拟定的《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进行网上公告及现场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 (平方米) | 备注 |
1 | 龙华 | 大浪街道 | 罗屋围片区 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大浪颐丰华股份合作公司 | 56224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27200平方米(含派出所一处)。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 ④城市更新单元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须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有关要求执行。 |
2 | 龙华 | 民治街道 | 国润电器片区 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坤祥国润电器有限公司 | 61919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9753平方米(含不少于9000平方米义务教育设施用地一处),落实不少于12班幼儿园一所。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 |
3 | 龙华 | 福城街道 | 钟嘉工业区 城市更新单元 | 深圳市福安美地实业有限公司 | 32768 | ①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移交政府的用地总面积应不少于10000平方米。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2年5月12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件:1.龙华区大浪街道罗屋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华区民治街道国润电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华区福城街道钟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