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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黄泥塘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含土地整备规划)已经龙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规土〔2018〕80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湖黄泥塘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规划(草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清湖黄泥塘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片区,项目实施范围129152.1平方米。经规划研究,拟将留用土地落实在《深圳市宝安BA402-14&15&16号片区[清湖地区]法定图则》范围内(以下简称“[清湖地区]法定图则”)。拟留用土地两宗,分别为06-08地块和06-09地块。总留用土地面积19722平方米,规划容积172610平方米,其中住宅7147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9488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6260平方米[含9班幼儿园4500平方米(占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母婴室10平方米]。
本次规划草案对[清湖地区]法定图则调整情况如下:
将[清湖地区]法定图则中红线宽度15米的新业路(清阳路-永淳路)调整为公共通道,宽度保持15米不变,落实在06-08地块,并调整06-08地块边界。调整后06-08地块用地面积7808.9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商业用地。
将[清湖地区]法定图则中06-09地块(商业性办公用地+旅馆业用地)部分用地二类用地性质中的二类居住用地作为该地块主导功能。调整后06-09地块用地面积11913.1平方米,用地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
将[清湖地区]法定图则中06-10地块(街头绿地)拆分为06-10-01地块(公园绿地)和06-10-02地块(教育设施用地),调整后06-10-01地块用地面积12199.2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06-10-02地块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用地功能为教育设施用地。
将[清湖地区]法定图则中06-1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与06-13地块(二类居住用地)部分用地合并为06-12-01地块,调整后06-12-01地块用地面积2491.0平方米,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
二、现场公示
1.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8楼
2.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龙华区人民北路4247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片区和平路和永淳路交汇处东南侧,4号线清湖地铁站D出口东侧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龙华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7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7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755-23332533 叶工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规划研究成果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