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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潭罗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下称项目二期)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与华繁路交汇处东北侧。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20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二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43572.9平方米(见附件1)。
现深圳市星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项目二期实施主体确认,根据其提交资料,就项目二期拆除范围内土地及全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深圳市星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全部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方式理清经济关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拟确认深圳市星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二期实施主体,现就深圳市星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二期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单一主体形成情况(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4年7月2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深圳市星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二期实施主体。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与华繁路交汇处东北侧
二、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https://www.szlhq.gov.cn/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自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止。
五、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林工
电话:0755-23332545;传真:0755-23336519;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903室。
特此公示。
附件: 1.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潭罗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范围图
2.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潭罗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土地、建(构)筑物权利人及单一主体形成情况公示表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