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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昌路城市更新单元已纳入《2020年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八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的通知》(深规划资源〔2020〕605号)、《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2019-2025)》(深规划资源〔2019〕104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昌路城市更新单元城中村占补平衡方案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事项
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昌路城市更新单元位于华昌路与华荣路交界处,更新单元范围面积81973.9平方米,拆除范围面积79551.1平方米。本更新单元范围占用综合整治分区范围2145.6平方米,现状为建成区。根据《总体规划》相关规定,现我局组织编制了《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昌路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城市更新规划涉及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范围占补平衡方案》(以下简称“《占补平衡方案》”),拟补入地块面积3000平方米,位于大浪街道浪口社区,现状为建成区。目前,《占补平衡方案》已征求大浪街道办意见。
二、现场公示
(一)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8楼
(二)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
(三)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昌路171号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栏目
网址:https://www.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6日。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占补平衡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8楼
电话: 0755-23332649 刘工 传真:0755-23332638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占补平衡方案》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