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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浪元芬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办理元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根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土规〔2018〕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初步认定该项目旧屋村面积为1034.33平方米(详见附件)。现将大浪街道元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1.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2.大浪街道元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现场
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9楼
4.龙华政府在线:https://www.szlhq.gov.cn
二、公示时间
7天(自然日),自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在2023年12月28日前向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异议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异议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材料的,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异议人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人:宋工
电话:0755-23332659
传真:0755-23332542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A902办公室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的旧屋村范围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土规〔2018〕1号)进行初步认定,如旧屋村所属的城市更新项目不再实施,本范围图不作为土地及建筑物权属的认定依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认定的主要依据。
特此公示。
附件:大浪街道元芬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