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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24〕29号)要求,龙华区财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被检查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
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企业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检查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深圳市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检查工作自公示之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0755-23338460。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