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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谋划、发行,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我局拟增补龙华区地方政府债券综合顾问银行,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华区地方政府债券综合顾问银行服务
二、服务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银行协助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储备项目谋划、发行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一)为我区常态化谋划专项债储备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二)为我区开展专项债项目申报、发行资料审查等相关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三)协助提供专项债项目发行参考案例,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专项债项目实施方案建议。
三、服务时间及费用
(一)新增顾问银行与原顾问银行资格有效期一致,有效期至2026年4月24日。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即时取消顾问银行资格。
(二)服务费用:因双方长期合作,共同服务于龙华区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在合作期间免收费用,有意向的商业银行可自愿前来报名。
四、报名条件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近2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二)熟练掌握地方政府债券各项政策要求,近2年内有在全国范围内协助省本级、市本级、区级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发行相关业务经验,或入选2024-2026年深圳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名单(报名银行需提供历史业绩、经验佐证材料及承诺书)。
(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深圳分行及以上机构作为主体参与报名,且需在深圳市龙华区内有分支机构(报名银行提供营业执照及网点信息清单)。
(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8%≦总行2023年末资本充足率,总行2023年末不良贷款率≦5%,以公开年报数据为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圳市国内商业银行2023年度监管评级的综合评估结果在3等级及以上(报名银行正式评估结果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报名银行需组成3人及以上专业团队,且团队人员均具备在全国范围内协助政府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发行的工作经验(报名银行提供历史业绩、经验佐证材料及承诺书)。
(六)报名银行总行、分行、支行应建立联动机制,承诺总行、分行将按照我区债券综合顾问银行业务需求,提供业务指导等各方面的支持(报名银行提供综合顾问银行服务方案)。
五、征集银行数量及匹配原则
本次征集顾问银行不超过5家;若报名银行超出上述数量,则结合各银行对辖区贡献择优选用。入围银行名单将于龙华区政府在线官网发布。
由项目主管部门业务科室根据各顾问银行的团队力量、相关业务经验以及服务质量等,选择意向顾问银行,若顾问银行同意协助该项目发行相关工作,则视为双向互选成功,否则选择下一家意向顾问银行,直至互选成功。
本次合作期间,顾问银行的参与积极性、时效性、完成度等将作为下次征集的重要参考,对于已入围但多次无故拒绝参与的,在下一轮征集中将予以排除。
六、报名截止时间
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应于2024年12月4日18时之前提交。
七、报名材料要求
按照本公告第四条“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综合顾问银行服务方案,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纸质版,一式六份,密封后(格式自拟)送至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2303-2室。
电子版:所有文件全套加盖公章后扫描,以压缩打包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zjguokuke@szlhq.gov.cn),文件容量不超过100MB,并在邮件正文写明银行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755-29672790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