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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日期:2024年12月2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4年,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统筹推进财政与法治工作,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工作建设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我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和年度责任目标管理,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基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日常工作始终。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做依法行政的表率,推动全局法治建设新局面的形成。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尊法守法,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功。加强对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汇报会,推动落实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相关任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局班子成员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坚持重大决策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公开财政预决算、采购招标处罚、政策法规及解读、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等政务信息共计50余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工作培训、学法考试、专题讲座,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财政干部参与两期行政执法证考试,增强执法人员队伍力量。

  (三)加强财会监督专项检查。一是制定印发全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并同步印发局内工作方案,明确局内职责分工,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环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二是深入开展综合监督检查,覆盖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绩效管理情况等财政资金使用全链条,切实提高区直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

  (四)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规范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行政裁量权实施规范。截至2024年11月底,累计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29宗,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8宗;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举报、信访、线索移送、民生诉求案件12宗,行政复议案件1宗,行政诉讼案件0宗,对7家供应商依法依规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未因行政执法事项产生复议改变结果或诉讼败诉,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现场检查我区124家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24家不合规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的执业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五)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及“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办理信访案件。针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收集证据并移交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置,至今未发生因信访诉求问题处置不当、不及时而引发的涉稳事件。

  (六)强化国资监管体系。我局积极谋划,以改革促发展,不断强化国企监督管理效能,一是不断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新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办法、兼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财务总监考核细则等5项制度,现已形成“1+19”制度管理体系。二是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对区属国企开展分级分类考核,推动区属国企聚焦“两化两力两集中”,不断增强我区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科学设计、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四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完善公司章程,谨慎推进区属国企组织架构审核,进一步配优配强配齐兼职外部董事,进一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五是会同区审计局联合开展国企专项业务调研督导工作,聚焦党建工作落实、主责主业管理、组织架构建设、企业合规管理、投资采购、财经纪律等方面,深入各区属国企调研督导,全面细致梳理问题,以业务督导促企业合规经营。六是数字赋能激发国资运营效能,实现国资国企信息管理平台上线,进一步发挥人、财、数据信息化监管作用,以数字化手段助推国企监管。七是以党建促发展,召开全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区国资国企工作会议,印发区属国企党风廉政工作方案,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不断加强财务审批报销、财务内审自查等制度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推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同时,配合区委组织部加强与我区中央和外地在深国企联系服务,高质量召开助企“书记茶话会”,积极筹备“央企国企深圳行”龙华站活动,推动区属国企与在深央国企协调发展。

  (七)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一是开展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股份合作公司“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三个重点方面,围绕集体土地开发、物业租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聚焦合同签订、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股利分配及相应运营决策、制度建设等重点事项,提出明确整治要求,进一步强化“三资”监管。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为规范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土地使用权交易等经营行为,推动股份合作公司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2024年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三资”党风廉政建设暨高质量发展培训;组织各街道集资部门、全区169家股份合作公司业务骨干参加《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龙华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在线投票表决系统操作过程进行宣讲培训。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安排干部职工参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及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把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二是全面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按照区普法办及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通过“学法考试”平台参与学法考法,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确保考试前学满考试学时学分,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局参学率、报考率、通过率均为100%。三是带动国企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发动各区属国企开展法治培训讲座、多媒体宣传、国资监管制度学习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在企业中的深入发展,形成依法治企、依法护企的经营氛围。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法治工作力量偏薄弱和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的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2024年我局以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为抓手,通过新的方式和手段,并组织号召区属国企投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更好地满足了财政工作人员和相关人群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同时,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财政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证,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20人,公务员持证比例近80%,使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有了更系统深刻的认知,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彻底改善了执法人员不足的局面。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成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稳步向前的过程中依然显露出部分薄弱环节:一是对比国资国企面临的全面深化改革、增强核心功能和竞争力的要求,由于对企业法治建设指导力度不够,法治工作支撑服务重大改革创新、重要经营活动的作用仍显不足,国资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因区财政局与区国资局进行合并不久,与区属国企的普法联动机制尚为缺乏,需进一步强化法治交流。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充分认识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重要性。一是坚定不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推进法治财政管理体制走向深入。二是提高依法理财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及考试,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节点,有针对性、科学性地制定普法活动;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四是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指导区属国企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企业合规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持续加强对国资国企的监督力度,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通过优化国资监管顶层制度设计,不断强化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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