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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7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资金信息类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条。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龙华区信用双公示管理系统”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共220条,办理留言数量4条(平均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提供新闻通稿4篇,通过宝安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新闻媒体公开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龙华区财政局编制了《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所述方式进行检索和申请。
(四)强化监督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出台《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指引》,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明确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落实有关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龙华区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管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及时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龙华区财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