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 日期:2024年01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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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7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资金信息类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4条。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龙华区信用双公示管理系统”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共220条,办理留言数量4条(平均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提供新闻通稿4篇,通过宝安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新闻媒体公开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龙华区财政局编制了《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所述方式进行检索和申请。

  (四)强化监督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出台《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指引》,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更新,明确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等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落实有关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标准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龙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下一步,龙华区财政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管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及时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龙华区财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