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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日期:2025年01月1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集体资产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4年,我局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7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资金信息类14条,信息公开工作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5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1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标准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在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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