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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

名 称: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财政局日期:2025年03月0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前海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深圳市财政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转载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转载时间:2025-03-07

转载地址:https://szfb.sz.gov.cn/zwgk/zcfg/qt/content/post_11829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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