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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4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万元,跟2016年“三公”经费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7万元,跟2016年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6万元,跟2016年持平。车辆数量4辆,跟2016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