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的情况反馈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2年12月08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培育发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等文件精神,促进龙华区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级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核心制造承载区,结合龙华区发展实际,我局起草了《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到3条意见。现就《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征求的公众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第四章 第十条 支持开展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扩增业务渠道。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委托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按其上一年委托生产业务产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调整为“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扩增业务渠道。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按上一年度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的2%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反馈情况:感谢市民就《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宝贵意见。本措施参考了《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上位政策,注明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委托双方需无直接投资关联,避免存在不正当交易的风险。同时,考虑到交易合同可能存在不执行的可能,因此,第十条修改为“推动龙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扩增业务渠道。对龙华区内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委托双方须无直接投资关联),按其上一年实际交易金额的1%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医疗器械产品对环保废水等设施要求比较高,企业建设花费大,建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反馈情况:感谢市民就《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宝贵意见。第五章第十四条“加强医疗器械特色园区建设支持力度”,明确“支持园区建设方配备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收集处置监测设施,对经认定的特色园区,按照建设投资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在区内选择配建相关基础设施的特色园区,降低企业建设成本。

  三、关于第二章 第五条 支持二、三类医疗器械研发。产品在龙华进行研发,但是不在龙华生产,能否获得第五条的相关补贴。

  反馈情况:感谢市民就《龙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宝贵意见。第二章 第五条“支持二、三类医疗器械研发”,明确提出“支持自主知识产权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对首次获批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在龙华生产的企业给予资助”,目的是鼓励研发带动整个医疗器械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企业可以根据最新的注册人制度,产品在龙华进行研发的同时,委托龙华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进行生产,即可获得本条政策支持。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