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第二期)”的公开采购公告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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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以及深圳市、龙华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龙华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服务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单位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

  (二)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名单内,且具备“工程咨询综合资信政府、工程咨询专业资信证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熟悉政府工作流程及要点,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项工作名称

  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第二期)。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且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组织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组织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相关知识,并有一定工作经验,注重项目全过程管理,重点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突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分析与评价,强化协同配合的能力。

  (四)后评价过程需规范且全面。后评价过程需包含以下环节:制定后评价工作大纲、协助开展项目自评、进行项目走访调研(含社会调查)、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初稿、组织专家评审、征求意见、提交项目后评价报告送审稿。

  (五)项目成果以书面总结报告形式提交,报告主要内容包含项目投资决策评价、项目建设管理评价、项目效益评价、项目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以及项目后评价建议等。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项目研究经费不超过92.0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下午18: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9楼A190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23338510。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