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龙华区存量骨干企业新增产能培育的对策研究》课题的公开采购公告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期:2024年01月0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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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干企业对区域经济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确保骨干企业新增产能持续落在我区,通过“一企一策”不断培育激励更多十亿级企业在我区成长为百亿级企业,助力龙华经济稳定增长,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现向社会公开选聘“龙华区存量骨干企业新增产能培育的对策研究”课题项目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申请单位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研究项目

  龙华区存量骨干企业新增产能培育的对策研究。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且有较丰富的项目经验。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项目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及龙华实际,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项目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龙华区骨干企业对外布局情况及布局原因;存量企业与招引企业扶持举措对比分析;优质潜力企业“一企一策”对策建议;骨干企业新增产能培育对策建议。

  (五)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项目研究经费不超过89万元。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下午18: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9楼A190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0755-23338510。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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