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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党建、人事业务)、产业发展科、金融协调科。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分管重大项目协调科、民营经济科。
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除党建、人事、综合材料以外业务)、投资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分管社会发展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综合材料业务)、经济运行综合科、发展规划科。
分管能源与循环经济科、金融稳定科。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经济运行综合科。
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
主持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