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日期:2021年12月15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深圳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工作要求,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提升法治思维推动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机制,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等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要求,结合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工作部署,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从法治思想学习、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法治计划等方面阐述年终“述法”工作内容。三是以法治思维推动具体工作,在全市率先启动将部分烂尾楼改造为便民停车库的试点工作,将6宗符合要求的控停违建纳入首批便民停车库改造范围,提供停车位800余个。目前民治街道民强社区、上芬社区以及观湖街道新田社区共5宗控停违建改造完毕,共计577个车位定向投放城中村和老旧小区,不仅提高了土地空间利用率,还有效缓解了该片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此外,探索推动将烂尾楼改作公共住房,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工作要求,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一是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通过领导干部年度网上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培训等学法活动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二是根据《深圳市龙华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规定,结合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查违执法实际后,及时制定及印发《规划土地违法案件执法指引》,围绕立案、调查、法制审核、送达、决定和执行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及时更新执法指导,指导全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此外,我局于5月25日组织全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开展新行政处罚法暨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实务培训,深入学习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

  1.大力推行“一办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推动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均聘请常驻法律顾问,目前各街道已基本配备到位,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实行法律顾问常驻区局工作模式,对接相关街道有关工作,在日常文书把关、规范执法流程、加强复议诉讼、强化业务培训等方面均发挥了较好作用。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要求各街道土地规划监察队在以我局名义执法过程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办理案件。一方面要求其纪录案件办理全过程,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运用驻队律师法制审查作用,并在有关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全面保证依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3.认真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落实出席庭审制度我局根据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通知,认真做好复议诉讼案件答复应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法院案件审理活动。2021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共13宗,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8宗,撤回复议3宗,复议撤销袁行政行为1宗,余1宗待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案件28宗,生效判决为10宗,其中2宗原告撤回起诉、7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宗确认违法,余下待人民法院审理。应诉活动中,我局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并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等,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制度,局领导出庭次数共计8次。

  4.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执法公示工作。一是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10宗,每一宗信息公开案件的答复均由区局法律顾问单位严格审查把关,以避免后期复议、诉讼过程中出现败诉情形,均已按时答复申请人。二是认真完成行政执法公示要求。认真按行政执法公示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公示平台公开。

  5.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依法行政、案件办理规范化工作。建立区、街道两级法制审查机制,对日常作出各类法律文书的指定专人审查,未经两级审查的法律文书,一律不得发出。印发《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加强法制审核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具体要求,确保办案主体、执法过程、案审讨论合法并规范严谨。二是加大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辖区案卷整体水平继续提升。一方面加强日常指导把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自查,要求各街道对点整改问题,严格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填写、送达方式等事项,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质量持续提高。

  6.着力加强业务培训普法工作围绕大力强化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关工作进展,于8月6日组织开展“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强化法治建设暨法律业务培训”;于8月31日召开执法格式文书解读培训,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强化队伍法律意识,确保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强化普法宣传,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于12月2日组织参加在民法公园举办的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专场活动,于12月3日继续走进社区在龙华广场开展专场活动。此外,12月2日还在龙华文化广场西侧开展“查违领域信访投诉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向群众宣讲查违法律法规政策、信访投诉渠道及如何规范信访行为等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尚待加强,由于查违执法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且基层执法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工作时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推动提升全区规划土地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结合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分工,强化对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伍的工作指导,制订科学可行的培训方案计划,加强对以新晋执法人员、案卷制作人员、辅助执法人员等人员为重点的全员业务培训,通过外部培训、内部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加强队伍业务能力水平,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大力提升队伍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队伍战斗力执行力。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学法或者法律业务集中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区一定范围的规划土地监察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有关业务培训。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区局选择具有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汇编,并组织专家论证后,形成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指导案例。

  2.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化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运行执法信息平台,推行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执法行为抽查制度,健全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

  3.加强规划土地监察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普法宣传主体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统筹指导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查违宣传。区分不同区域多发高发的规划土地违法行为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内容的针对性,重点针对新法、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传和普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边实际密切相关的规划土地监察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大力支持保障和拓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工作的意识。重点组织开展好深入基层、社区和贴近市民群众的法制宣传。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结合全国土地日、宪法日等重点节点安排,开展2次以上较大规模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寓普法宣传于执法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4.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畅通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按要求及时核查、回复有关执法投诉。严格按照“数字政府”工作要求和法治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做好执法监督信息数据报送工作,切实加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树立正确法治理念,不断增强法治建设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牢记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深化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着力提高个人法治意识。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和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利用法治教育网、学习强国等平台,不断拓宽法律知识的学习面。二是强化学法用法。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平时学习和工作中,认真并严格践行相关法律法规,以此规范言行,将法律规定运用到依法行政中,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健全法律顾问机制

  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一是对涉及工作中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如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局办公会集体决定,并按规范程序进行操作。二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由参会人充分发表意见,并参考法律顾问意见,最后讨论形成案件处理意见。

  (三)认真履职,强化自身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局领导班子全年在开展单位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始终高度自警自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始终确保各项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框架内进行,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必依。

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