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党政部门及驻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如下:
1.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督促区属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2.指导、督促区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3.参与或组织开展对区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协调区属企业落实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风险管控、隐患整改、事故预防等措施。
4.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协调区属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5.督促区属企业加强统筹规划,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安全。
龙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