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0日
名 称: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
文 号:财会〔2022〕31号 主 题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通知 会计核算中心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 政 部
2022年11月30日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转载时间:2022-12-20
转载地址:http://kjs.mof.gov.cn/gongzuotongzhi/202212/t20221212_38573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