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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5日

名 称: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财综〔2022〕37号 主 题 词:中央财政 财政部 会计核算中心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会计核算中心日期:2022年04月1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2年2月7日

转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转载时间:2022-04-15

转载地址:http://zh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3/t20220311_37946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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