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现行有效的我局负责实施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经梳理,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有两个,分别为《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深龙华金融规〔2021〕1号)、《龙华区数字经济园区(楼宇)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深龙华工信规〔2022〕1号)。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清理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上述两个文件的清理意见(包括“保留、拟废止(宣布失效)、修改或者续期”),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龙华政府在线的民意征集栏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邮编518110),联系电话:0755-233360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cjbangongshi@szlhq.gov.cn,邮件标题中注明“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并请附上联系方式和单位名称。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
2.龙华区数字经济园区(楼宇)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版)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