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征集服务商,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需求书》;
预算金额:总计不超过38.0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址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律师本人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刑事处罚,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采购文件获取、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8:00(北京时间),请将所有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13A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1份,均需盖章)
(1)资质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法人身份证);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
(3)经营范围;
(4)注册供应商信息(深圳交易集团统一用户中心注册截图);
(5)商业信誉(近一个月内查询);
(6)诚信承诺函、服务承诺函、违约承诺函;
(7)联系方式(含机构联系人、电话、电邮、地址等)。
2.非公开资料(5份,需匿名无需盖章)
(1)服务方案及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项目安排时间表、投入工作人员人数及资历、相关后续服务等);
(2)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近三年承接过政府同类服务项目等)。
3.完整的归档资料(2份,均需要盖章)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三)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撤标的,请在开标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公告期限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项目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方式:0755-23332163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需求书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1日